中评社台北1月30日电(记者 张嘉文)“立法院”会今日进行本会期最后一天议程,下午审理中国国民党主推的《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包括删除党政军投资,被投资者受罚条文、以及诉讼中媒体得持续营运等相关条文。经表决,在民进党“立委”全体弃权不投票下,最终蓝白联手以60票赞成比0票反对,修正案三读通过。
特别的是,该案在院会二读时,部分条文绿委都还有要求表决并投下反对票,只是都不敌蓝白的人数优势,绿委发言时还批这是要帮“红媒”中天解套的法案。但全案三读表决时,绿委却集体未出席,未按反对来表达立场。
依据三读条文,执照遭注销的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于行政争讼程序终结前,仍得依原执照继续于原频道行使权利,效力溯及既往,适用行政救济程序终结前之案件。由此条件下,中天新闻台将有望复台。
中天新闻台在2020年换照时,NCC以内控自律失灵、违规过多,否决换照,行政诉讼目前仍进行中。国民党“立委”罗智强等人提出“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案”要放宽解套条件。
三读条文除了将原定取得执照满3年办理评鉴,延长至5年;并增订“办理评鉴前3年内,受裁罚处分未逾80万元以上者,免予评鉴”。三读条文也明定,“申请评鉴满6个月后,若主管机关仍未就评鉴作成处分时,视为评鉴合格,主管机关不得另为其他处分。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申请评鉴者,亦同”。
三读条文另增订,“主管机关对于新闻及财经新闻频道换照之申请,应以准予换照为原则。”三读条文也明定,即使认定申请⼈的财务状况已无法正常营运,或申请⼈有改正的必要时,主管机关应先协助辅导改善,限期改正或令限期补正资料期间,主管机关应发给临时执照,其有效期间为两年,届期未完成者得申请延长⼀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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