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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议场。(中评社 庄亦轩摄) |
陈昭姿表示,早期民进党或可称为“原版”民进党,当时民进党大老推动废除“刑法第一百条”,主张不能因思想、言论入人于罪,李镇源教授也是她在台大的老师,她第一次上街头,就是跟着李镇源教授参与民主运动。
陈昭姿分析,现在如果有人提出不同异议与主张,可能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查水表”,甚至比查水表还严重。从年轻时便参与民主运动的陈昭姿很清楚,执政者有三个重要工具,一个是“国会”,一个是媒体,一个是司法。
她指出,“国会”是人民选的,选输了就不是多数,这没有话讲。至于媒体,民进党当年不是高喊党政军退出媒体吗?但现在是否真的做到,大家自有公评。民众党内也有人持续追查相关案件。去年“大罢免”浪潮,她始终不相信为什么只有“罢蓝”的可以过三阶成案投票。政府告诉你的答案,大家都无法接受。她认为,如果政治力介入司法,不管层级多高,都会造成严重问题。
提到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案,陈昭姿也质疑,办柯案的检察官,为何办案完可以马上荣升主任检察官?明明不当讯问被抓到,包括跑到医院,在当事人生病以没有录音录影的方式讯问,又以威吓方式要求承认犯行、以减刑利诱要求咬出他人,这些问题都很严重。后来在勘验光碟时,她也亲自到场几次,发现有明显不正常讯问。司法用种种方式让人民害怕,而谁不害怕司法?“我自己也害怕,因为司法说关你就关你,人民很难不畏惧”。
她质疑,司法处理是否公平?为什么有些“共谍”案新台币15万元就交保,柯文哲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却要7000万元交保,还要戴电子脚镣?最后求刑刑度也差很大。
陈昭姿提及这一代民进党人当中,有些人是直接享受民主成果,但她是从年轻时一路参与民主运动。也是早期本土社团中少数女性领导人物之一,担任北社副社长4年、秘书长2年、社长2年,也参与“‘一边一国’行动联盟”。因此,她个人的政治信念,是由早期民主运动前辈带出来的。
陈昭姿指出,很遗憾看到,民进党是不是在野时有一套想法,执政后又换另一套。过去民进党在野时主张健全“国会”权力,包括听证调查权,而美国等许多国家的国会也都有相关权力;但如今这些听证调查权力,却被放在没有民意基础的“监察院”,可是“监察院”正是民进党当年主张要废除的机关。
谈到言论自由,陈昭姿批评,现在的民进党根本没有资格纪念郑南榕。郑南榕为了言论自由自焚,这让许多人感到痛心,也长期纪念。她曾参与的团体也领过郑南榕人权纪念奖,但现在的执政党一方面纪念郑南榕,一方面却让言论自由变得非常紧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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