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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依法依规拆除违建 
http://www.CRNTT.com   2020-04-24 14:22:13


 

  新华社2015年就曾报道过这批“问题别墅”。据当时的报道,2003年这一别墅群最初的名义是野三坡旅游度假村,土地用途是旅游用地。且该项目并未取得规划、建筑许可,野三坡管委会发现后下达停工通知,但施工单位屡次私自开封,2008年基本建成。其间,在2006年,公司申请将土地用途改为住宅用地,经涞水县政府批准,涞水县国土局办理了土地变更手续,用途变为旅游、住宅用地,期限50年。

  无论是随意变更土地用途,还是“旅游、住宅”双用途,都是不合规范的做法。这其中,当然不仅是开发企业在偷奸耍滑,也暴露出当地主管部门的执法不力,甚至是失职渎职。执法软弱以至“木已成舟”,陷入两难的野三坡管委会后来又为项目补办了手续。

  野三坡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是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依山傍水的环境是别墅的卖点,但却把珍贵的公共空间变成了“私人花园”,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更违背了国家公园的公共属性。在这方面,秦岭违建,殷鉴不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这是个“大教训”。

  拆除“山水醉”无可厚非,但当地政府既已为部分业主颁发了房产证,那么在拆除过程中必须要严格依法依规,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目前看,“3日内搬离”的通知让不少业主措手不及,赔偿方案也尚未协商;由于疫情影响个别地方仍有出行限制,一些业主也可能赶不回来。而据报道,4月23日是最后期限,现场处置组会对其门锁进行处置。

  真可谓是:建楼时“睁只眼闭只眼”,拆房时“迅雷不及掩耳”。但“茅舍再破,风可进,雨可进,国王的士兵不能进”,公民的个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假如当地政府凭借一纸通知就闯入民宅,那无异于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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