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大陆高校台湾教师的同等待遇:理论意涵与实践路径” 作者:张宝蓉(厦门),厦门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台湾研究院教授、闽江学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摘要】以发展为核心、以发展促认同是同等待遇的价值内核。大陆高校台湾教师同等待遇的理论内涵,可从专业发展、社会文化资本和权益保护三个维度进行解构;其推动落实应遵循从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转型、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共治移转、从局部嵌入向制度共生跃进的三重治理逻辑。实践过程中,在陆台师同等待遇政策成效明显,不仅形成了中央引领与地方试点良性互动的格局,其政策落实机制也展现出稳健有序的良好态势;台湾教师来大陆任教的数量持续增长,政策体验和政策反馈持续向好。现实困境表现在:人才引进政策与高校用人机制的制度性张力有待协调;学术资本转换与社会资本重构的双重困境有待突破;协同治理不足与制度共生欠缺的内在梗阻有待消除。建议从制度衔接、学术赋能、社会支持和多元治理四个方面进行精准施策。
同等待遇是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基石,是增进台湾同胞福祉、铸牢两岸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举措。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消除造成两岸同胞差别待遇的制度性障碍和技术性障碍,使在陆求学、创业、就业、生活的台湾同胞,能够“享有对应于中国公民身份的一般性权益和社会福利,获得均等化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①。中共十九大以来,为推动和落实大陆高校台湾教师(以下简称“在陆台师”)的同等待遇,中央和地方先后就在陆台师的人才申报、课题申请、成果认定、职称评定、福利保障等出台一系列政策,部分省市和高校还在考核入编、科研交流、居住落户、返乡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这些政策举措实现了权利主体意义上的、以机会平等为表征的同等待遇目标,有力促进了在陆台师的职业发展和社会融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再次明确,“落实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更好条件”是未来五年促进两岸交流、深化两岸融合的重要举措。
梳理已有研究,学界对在陆台师的同等待遇政策本身②、引进现状、教学适应③和融入情况④等均有关注,但对同等待遇的具体意涵、治理逻辑等核心议题缺乏必要的理论解构。在制度衔接初期,如何采取更具包容性、精准化的政策工具,更好赋能在陆台师的群体发展及个体的全过程发展,助力其提升学术向心力和命运共同体意识,仍是亟待破解的命题。在陆台师同等待遇政策的理论意涵和治理逻辑理应如何?在从政府政策到高校实践,再到在陆台师个体体验的过程中,同等待遇政策经历怎样的转化、调适与创新?成功或受阻的关键节点有哪些?我们该如何丰富、完善在陆台师的同等待遇政策?围绕以上问题,本研究拟从教师专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视角切入,对在陆台师同等待遇的理论意涵和治理逻辑进行阐述。基于涉台公共政策话语与实践,梳理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条文,辅以高校实地调研和对在陆台师群体的追踪考察,客观剖析在陆台师同等待遇的实践特征和困境,继而探寻新时期同等待遇政策的优化路径。
一、在陆台师同等待遇的理论意涵与治理逻辑
同等待遇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和制度实践,不仅意味着在陆台师应享有“一视同仁”的待遇,更意味着在承认客观差异的前提下,通过提供更加精准、系统、协同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创新,使在陆台师“人人有机会得到发展并成就自己”。以发展为核心、以发展促认同的价值理念,是对“理性经济人”假设的超越,是对部分在陆台师中存在的“实用主义过客心态”的批判性反思,也是理解同等待遇理论意涵和治理逻辑的前提。
(一)在陆台师同等待遇的三重理论意涵
基于发展观的同等待遇政策,是一套旨在消除结构性与隐性障碍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其理论意涵必须紧密贴合在陆台师的工作性质、特定需求和面临的特殊障碍,覆盖该群体的职业发展、心理认同和社会生活等多个维度。
一是专业发展维度的理论意涵。在陆台师的核心身份是高校教师,这是实现同等待遇的逻辑起点。高校教师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专业发展被视为是教师专业化和职业化最为核心的要素。《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高度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将其视为提高教育质量、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包括个体层面的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情感等的发展,也包括群体层面的专业素养、组织文化、协作能力等的提升。专业发展是一个漫长、动态的历程,伴随高校教师从入职到职业生涯结束全过程,也可以看作是从新手到熟手再到专家的发展过程。美国学者弗朗斯·傅乐(Frances Fuller)等学者将教师的专业发展划分为早期生存、能力建立、成熟发展、低落挫折、停滞稳定和生涯退出等阶段,认为处在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其关注点和需求不同⑤。譬如,早期生存阶段,通常是任教初期或第一年,教师主要关注自身的生存问题,如教学环境、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等;进入能力建立阶段,教师则更加关注学生和教学情境,重视培养自身的教学、科研能力。在陆台师通常也会经历类似的专业发展过程。深入瞭解台师在不同专业发展阶段呈现出来的典型特征和现实需求,据此提供有的放矢的支持服务,激励他们潜心育人,是政府部门和高校实现科学管理与专业引领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在陆台师可持续成长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因此,基于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构建的服务支持体系,是在陆台师同等待遇的第一理论要义。
二是社会文化资本维度的理论意涵。两岸间的生活与工作经历,构成了在陆台师的独特标识。在两岸这个充满碰撞和融合的场域,为台师提供文化资本再适应和社会资本再重构的便利条件,不断提升台师的场域转换能力,促进其职业生活深度融入,是同等待遇的另一重要理论内涵。两岸教育同根同源,两岸师生都是在中华文化的深厚滋养下孕育成长起来的,拥有相通的知识谱系与人文精神。但是,我们也要客观认识到,受两岸特殊历史际遇与敏感政治生态的影响,两岸高校的场域生态不尽相同。台湾作为大部分在陆台师长期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场域,深刻形塑了他们的惯习。他们对台湾高校的办学理念、行政管理、学术生产、教学实践、师生互动等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感知和判断。当他们进入大陆高校这一全新的场域,其生存心态、思维习惯和行动策略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并生成一套与新场域相适应的惯习。同时,在陆台师需要藉助重新认证、再情景化等机制,将形体化(语言、习性)、客体化(书籍、艺术品)和制度化(学历、证书)等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在大陆谋求职业发展和社会生存所需的资本和机会,从而实现文化的再生产。而对事业圈、朋友圈和社交圈的建构和维系,则是社会资本再重构的重要内容。布尔迪厄认为,社会资本说到底就是一种社会关系网络,即各种“圈子”。个体一旦缺失社会资本,发展过程就会变得举步维艰⑥。为使在陆台师尽快融入各种“圈子”,政府、高校及相关组织有必要通过创造机会、搭建平台、提供活动空间等方式,积极加以引导和促成。概言之,无论是在陆台师惯习的重塑,或是文化资本的再适应,抑或是社会资本的再重构,均有赖于相应的同等待遇作为支撑。
三是权益保护维度的理论意涵。在陆台师是台湾居民的一分子。《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将台湾居民界定为“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季烨认为,台湾居民依法享有《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与大陆居民同等的权利。这些权利覆盖到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等各领域,除了财产权保护这一核心权利之外,也包括出行、就业、求学、就医、生活、社会保障和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所应享有的同等待遇,同时,还享有同等的政治自由权和一定的政治参与权⑦。薛永慧进一步指出,针对两岸尚未实现完全统一的客观现状,基于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益的考虑,有必要对台湾居民在大陆的权利做出合理的限制⑧。从台湾居民权益保护的角度,结合大陆近年来落实台湾居民同等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可将在陆台师的同等待遇清单具象化为交通出行、薪资福利、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参与和政治权利等六大方面。其中,社会保障包括五险一金、子女就学、购房置业等。社会参与包括在陆台师参与决策谘询、社会评论、公益事业、行业服务以及社会组织和公共事务等。参加学校工会和教代会是在陆台师的基本政治权利,参加台盟等与台湾同胞有历史联系的民主党派,参与基层社区建设或担任各级政协委员,也是保障在陆台师政治权利的体现。将如上保障措施制度化和均等化,是确保台湾教师在大陆长期任教、安心发展的压舱石,也是实现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重要制度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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