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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http://www.CRNTT.com   2023-03-08 09:51:42


 
  (三)发挥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作用。全国人大与21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和政治对话机制,同16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举行35次机制交流会议。成立双边友好小组136个,开展对外集体致函行动。

  (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各层级发言人机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谈话、外事委声明、外事委发言人和法工委发言人谈话等方式,就涉藏、涉疆、涉港、涉台、人权、疫情及其他涉华敏感问题48次及时响亮发出人大声音。

  (五)积极做好对外宣介。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介中国改革开放成就和经验,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组织94名基层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外事活动,用亲身履职实践讲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五年来,人大外事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人大对外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聚焦国家外交总体布局,推动落实国家元首之间达成的重要共识;就是找准人大在国家对外工作中的定位、任务、特点、优势,为国家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赢得更多友华人士;就是在国家需要时,毫不犹豫地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捍卫我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召开5次代表大会和39次常委会会议,开展1029项议题。召开委员长会议136次。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增设单月委员长会议专门研究讨论拟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草案机制。

  (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将原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更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或提请审议的法律案、决定案91件次。在立法、监督、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工作、调研等方面,建立和修改了一系列制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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