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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企老总梅雷鸣一审获刑14年
http://www.CRNTT.com   2021-01-31 09:54:09


梅雷鸣 (图片来源: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官网。
  中评社北京1月31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落马一年多后,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雷鸣受贿细节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公开披露。

  近日发布的《梅雷鸣一审刑事判决书》(简称一审判决书)显示,梅雷鸣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便利为两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2684万元,其中单笔受贿最高达2184万元。2020年12月,梅雷鸣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公开资料显示,梅雷鸣,男,1978年1月出生,2016年出任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8年出任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9年11月被查。

  2020年7月,梅雷鸣被通报“双开”。当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梅雷鸣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梅雷鸣在先后担任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曾某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二人所送财物共计2684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梅雷鸣的受贿事实有两项,其中,仅陈某就向其行贿2184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7年初,被告人梅雷鸣接受陈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陈某在承揽三亚市金鸡岭四组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提供帮助。为感谢梅雷鸣的帮助,2017年3月,陈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2184万元转入梅雷鸣指定的银行账户。同年4月,因被告人梅雷鸣担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受财物不安全,遂将其中2000万元原路转回陈某账户,并由陈某代为保管。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梅雷鸣再次接受陈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在承揽北师大附中及海口培训基地、海口市档案新馆等工程项目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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