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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
http://www.CRNTT.com   2022-07-22 11:01:06


 
  刘国正说,层级式筛查评估通常需要涵盖以下三个环节,第一步是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掌握化学物质的危害特征和迁移转化特性,确定化学物质的危害类型和程度。第二步是从环境和健康危害大、用途分散、环境检出频繁、生产使用量大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入手,结合化学物质的环境危害和暴露程度,筛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应当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化学物质。第三步对于列入优先评估计划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评估,找到具有高环境风险、应当优先控制的化学物质,结合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锚定应当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

  坚持依法治污,也非常重要。

  刘国正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通过研究制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等制度,逐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制度体系,着力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推动“筛、评、控”体系的制度化。

  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新污染物治理机制。“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需多部门跨界协同治理。亟须建立多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刘国正说。

  周竹叶则建议,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化学品生产使用信息调查,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掌握行业化学品环境风险信息。引导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新污染物管控制度,号召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ESG报告),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质源头管控和处理处置等工作,推动企业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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