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对道路质量给予肯定,源于该区推行的村级组织通过“自建自管”模式实施农村小型项目。
此前,夷陵区纪委监委在梳理分析全区近两年来647个农村小型项目建设情况后发现,工程建设前的招投标程序耗时长、费用高,且存在收受贿赂、围标串标、违规分包转包等廉洁风险。
夷陵区纪委监委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农业部门制定规范的小型工程“自建自管”流程,对投资总额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的小型项目,在确保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村级自建自管,经民主决策后由村级组织自行比价购买材料物资、组织村民投工建设。
同时,夷陵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农村小型自建自管项目监督办法》,坚持发动群众监督、行业专业监督和纪委监委再监督相结合,通过拆解工程建设关键流程,对采购询价、劳务用工、设备租赁等关键信息实时公示,实现“项目提质效、村级降负债、群众广参与”,让项目建设在阳光下开展。
“按照要求,我们实时公开工程建设信息,项目立项、物资询价采购、施工建设、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资料,都要具体到采购商实名、出价、数量、电话等,并通过村民微信群、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接受群众监督。”说起村里文化广场项目建设情况,龙泉镇双泉村党支部书记张尹刚感触颇深,“一开始还以为没人看,没想到工程建设信息‘晒’出来后,大家都很关注,工作起来有压力更有动力。”
双泉村作为该区农村小型工程项目自建自管的试点村之一,该村文化广场项目建设若按照招投标模式预算拦标价需要58万元,以“自建自管”模式实施建设后,仅花费39.7万元,并带动该村群众务工190人次。相比对外发包而言,质量更好、资金更少,最大限度挤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降低了村“两委”班子违规违纪的风险,让群众监督成为推动消除监督盲区的“前哨站”。
把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就是要从基层汇聚监督力量。宜昌市纪委监委坚持将日常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要求有效融入基层监督工作,引导基层共建共治。通过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建立健全议事恳谈机制等措施,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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