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壳资源市场化重组专项工作组”,建立公开透明的壳公司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壳资源估值指引与重组案例库;允许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硬科技”企业以“业务转型+资产置换”方式实施跨行业并购,简化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的重组审批流程;推出“借壳上市绿色通道”,对收购方为境外上市中概股的重组项目,给予审批时限缩短50%的政策优惠;配套建立“无效资产出清机制”,对连续三年市值低于1亿港元且无实质业务的企业启动强制退市预警示,推动壳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
四、增强市场交易活力
针对中小企业股票流动性不足问题,加快引入做市商制度,优化交易机制设计,合理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积极引导长线资金和专业机构参与。通过构建良性交易生态,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资源配置功能。
推行“多元做市商+流动性分级”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国际投行担任做市商,对市值低于50亿港元的股票实施差异化做市义务;同步推出“中概股回归ETF”,打包上市回流企业,降低散户投资门槛;试点“绿色金融指数”“科技龙头指数”等特色产品,吸引全球资管机构配置。
五、设立回流便利化通道
为中概股二次上市或双重主要上市提供定制化服务,包括审批流程加速、跨境监管协调、信息披露豁免等制度安排,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增强回流决策的确定性和可行性。
在港交所设立“中概股回流专项服务办公室”,提供从上市申请到后续监管的“一站式对接”,将市值超过一定规模的中概股二次上市审批周期参照“A+H”快速压缩;针对已在美股上市的企业,回流后在过渡期内给予“核心信息豁免披露”资格,对原有与香港监管规则重复的财务数据、业务描述等内容简化披露。
六、强化“超级联系人”战略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