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将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扎实开展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黑龙江落地见效。
“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主管监管部门责任,抓贯通、促落实,凝聚合力、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该省纪委监委会同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组成专项监督协调小组,通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开展专题会商等,督促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森林工业企业直接责任,推动职能部门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形成上下贯通、合力推进的整治工作格局。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责任落实、任务推进、整治质效等,压实属地责任,督促市(地)党委政府以“林长制”为牵引,切实做好本地区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一线督导、实地检查等形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发现问题及时压责纠偏。
4月的“林都”伊春生机勃发。伊春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来到密林深处,对春季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位于小兴安岭腹地的伊春市,坐落着亚洲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天然红松原始林群落,被誉为“红松故乡”。为确保红松母树林生态安全,有效避免森林火灾和过早掠青偷盗破坏红松事件发生,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和管护责任,伊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林业和草原局、伊春森工集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重点地段经常性巡护检查情况进行下沉监督,推进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
为保护红松这一珍稀资源,伊春市专门设立红松保护基金,用于开展保护红松的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开展阔叶红松林生态系统恢复、种子繁育产业化及红松培育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示范项目等方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