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常治长效,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开展专项监督,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突出问题是手段,巩固成果、根除病源是根本目标。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把问题整改整治与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结合,在推动常治长效上持续发力。
“在查办的一些案件中,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苗木培育采购、林地发包、资金管理等环节存在钻政策空子的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针对这些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省纪委监委向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林草行业监管的纪检监察建议》,围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建设修复质量不够高等5个方面14个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建议,推动纠建并举、标本兼治。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制定28项整改措施,出台《黑龙江省营造林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源头治理。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生态资源保护责任意识不强、管护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14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81项。
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省林草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林草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龙江森工集团作为国有大型生态公益性企业,森林经营总面积658.57万公顷,占黑龙江全省国土面积的14%,分布在全省10市、36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责任重大。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龙江森工集团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党委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全方位分析研究解决行业问题措施办法,督促制发《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破坏林草资源案件责任追究实施意见(试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为契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完善制度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