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本战败并归还台湾和台湾光复具有确凿的国际法依据和明确的国际秩序规制。根据包括中国在内的战胜国意志,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也可以《日本投降书》为历史见证,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把台湾归还中国。1943年12月1日,美英中三大盟国领导人发表了《开罗宣言》,该宣言涉及三大关键问题:对日作战方针、日本领土范围和战后亚太国际秩序。三国领导人在这些问题上达成共识,取得一致,随后亦迅即获得苏联领导人的“完全同意”。
《开罗宣言》是一份在处置日本问题、安排战后国际秩序方面发挥根本性作用的,并且获得举世公认的重要国际法文件,它不仅促使对日战争的全面胜利,而且对战后国际秩序做出了一致性安排,可以视为给战后国际秩序奠基的一块重要基石。《开罗宣言》在事关亚太地区的事项上,三大盟国发出准确而有力的信息,正式和郑重宣布“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各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同时还宣布了将恢复朝鲜人民的基本权利。《开罗宣言》的要旨和内容在《波茨坦公告》中得到进一步重申和确认。1945年8月,日本正是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向同盟国投降,落败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
需要强调,国际社会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对日本的处置,已经形成历史公案,不是日本某些极右势力想翻就能翻的,一句话,“翻案不得人心”!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与联大第2758号决议也已形成确定的历史链接、法理链接,延此逻辑,联大第2758号决议不仅解决了中国代表权(席位)问题,也包含台湾是中国一个省的定位,因为这两点均在战后国际秩序的历史链接和法理链接上。
第三,我们必须要对台湾同胞的抗日斗争给予高度的评价,强调台湾光复在中国现代史上的重要意义。台湾光复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现代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占据台湾初期,台湾人民进行了武装斗争,后来通过各种形式与日本殖民者做抗争,包括反抗其经济压迫、种族同化和文化侵略。例如,所谓“本土化”最早是针对日本殖民者推行的“皇民化”政策的,不仅没有“去中国化”的意思,相反却有以中华文化对抗东洋文化的意蕴,是真真切切的“去皇民化”。质言之,骨子里是反对日本的文化侵略、文化殖民的。当下台湾民进党当局大力推行“去中国化”,甚至歌颂日本侵略者,主张回归“皇民化”,这是对历史和人民的背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