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邵阳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建立台账、专人督导、销号管理等方式,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推行“一建议一评估”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被建议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职能职责,推动各县(市、区)定期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审批和资金拨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运用“两单一书”(任务提示单、问题清单、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全面完成整改。同时,严格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合同约定及验收结果,分阶段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安全。
着眼于防范乡村振兴领域小微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廉洁风险,隆回县纪委监委以“两单一书”为重要抓手,建立问题台账,紧盯工程审批、招投标、采购、造价、支付等关键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该县纪委监委与住建、自然资源、交通等单位建立信息互通、问题互移、措施互补、成果互享等机制,加强“纪巡”“纪审”“室组地”联动,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廉政风险排查。同时,督促各责任单位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护航项目廉洁高效推进。
2024年以来,邵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共排查村级财务监管不严问题1676个、工程项目管理问题329个,靶向推进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整改清零。洞口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指导县农业农村局集中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突出问题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联合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整改成效核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根据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的廉洁风险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农业农村局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资金监管效能,将全市3402个村(涉农社区)和“村社分账”的705个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数据,全部录入农村财务管理平台。同时,将项目申报、审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等全过程纳入信息平台,实现资金信息实时录入,动态更新、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预警,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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