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未获书面租约每份1000元
社协调查显示,45.2%受访劏房租户未获业主或地产代理提供书面租约,有业主明言若坚持签纸本租约,要收取额外费用或直接加租。另外三成受访租户在签订租约时,被要求支付按金以外的杂费,包括垃圾费、水电表费和中介费等。
已入住过渡性房屋的劏房旧租客阿珊指出,她续租时地产中介要求支付1,000元手续费,以获取新租约,当时中介直言“个个(租户)都要畀”,由于她不知收取有关费用属违法,加上担心被赶走,只好听从要求。她迁入过渡性房屋后与社工倾谈,才知有关收费违法。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表示,政府虽鼓励租客主动投诉及举报业主违法行为,但七成半受访租户怀疑业主触犯租务条例,仍选择哑忍,建议政府主动执法。对于政府无意为简朴房订立起始租金,施丽珊认为要求劏房符合安全标准同时设定合理租金,方能平衡市场。
房屋局回覆香港文汇报查询时重申,租金水平会因应市场供求调整,随着公屋供应大幅增加,分间单位租金会因需求减少难以大幅上调,且个别分间单位租金因受面积、楼层、坐向、采光等不同因素影响,对设立起始租金的成效存疑,而差饷物业估价署每月在网页发布分间单位租金资料,让业主和租客议定租金时可参考分间单位租金中位数资料,并应因个别单位状况订定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