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检控 发挥租管威力
香港社会乐见告别劏房有期,特区政府也坐言起行,2022起实施、通称租管条例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保障劏房租户权益,制止业主谋取暴利。然而,有团体发表报告,揭发劏房业主无视法例,租金加幅超过法例要求,以及滥收水电杂费,部分租户因担心举报被报复而选择哑忍。特区政府一方面须加强巡查执法,施加具阻吓性刑罚,另方面要在租户举报违法业主时加强私隐保护,鼓励租户挺身而出,令业主守法。
劏房租管条例实施至今3年,劏房租户仍受到部分业主不同程度的剥削。全港有11万劏房租户,差饷物业估价署至去年11月底只处理约四成即4.5万多份租赁通知书(AR2表格),其余劏房或因差估署未及处理,业主有机可乘肆意压榨租户。
有业主不按表收水电费,滥收费情况普遍;有业主巧立名目,在续租约时向租户滥收额外费用;也有业主在首租期订立较高租金,逼租户无奈放弃签订书面租约。更有甚者,有人在与租户续租之际,以维修为借口,任由装修工人进入租户单位,企图逼迁租户到新单位,并签署新租约,故意规避租管条例下加租不可逾10%的规定,更有触犯侵扰租户单位之嫌。
为使劏房租管切实执行,加强巡查执法是特区政府必要之举,遇有涉欺诈、擅闯私人地方个案,可请警方跟进。举报违例业主,还是靠租户自身揭发,效果可事半功倍。不过,不少租户担心举报会遭到报复而选择哑忍。为鼓励租户挺身而出举报违例业主,差估署宜加强举报保密性,不容业主有恃无恐。
另一方面,虽然差估署曾对涉违规的业主进行检控,但定罪个案判罚过轻。过去因违反条例而被定罪的个案,判罚款2,000元至1万多元,相比业主每月收取的租金而言只是“湿湿碎”,特区政府宜研究调整罚则,以增阻吓性。 |